当前位置:首页 > 讲师 > 田庭峰> 田庭峰简介
田庭峰资历背景
田庭峰,山东临清人,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市静安区青年联合会律师分会委员、理事,2005年—2006年获“上海静安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田庭峰律师多次接受《法制日报》、《文汇报》、《环球时报》、《房地产时报》、《外滩画报》、《新民周刊》等诸多报刊专访,接受过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河南卫视、浙江卫视、中原电视台等多次专访或访谈节目,长期在上海知识产权中心任授课老师。 1995年7月份开始在中国石化下属的中原石油勘探局法律事务处合同科工作,任合同主管。1997年10月份通过律师资格,1998年转入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0年成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通过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三部委联合组织考试的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参与过多次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管理、债权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法律事务,共代理300余起企业法律纠纷案件。
1999年代理的“侯淑萍诉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伤赔偿纠纷案”历经三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濮阳市中级法院、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三级法院多次审理,侯淑萍共获赔41万余元,此案经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河南卫视新闻报道,《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妇女报》、《河南工人报》、《南方工报》等报纸专题报道,此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0年代理的“张睛、冯东升非法经营案(非法传销)”(担任张睛的辩护人)为当地该年影响大的刑事案件之一,也是当地传销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进行惩处的第一案,涉案标的额高达3000万元,张睛仅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2002年参与并负责河南省鹤壁万和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改扩建工程三大主机(标的额为6亿人民币)招标及合同谈判的全部法律事务,负责起草并审查了商务合同部分。
2004年,负责上海欧曼石油设备有限公司(OilmanRigCo.Limifed)成套石油钻井机械出口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合同总标的额:4800万美元,负责起草并审查了全部商务合同,相应贸易流程的设计和确定。
2005年7月起,担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并选为静安区律师青联会理事。
田庭峰服务客户
田庭峰执业十几年来,长期为大型、特大型企业提供长期法律服务(上海万科房产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勘探局、脱普日用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新奥九环车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欧曼石油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上海威德纺织品有限公司、常熟鼓风机厂有限公司、赫格纳斯(中国)有限公司、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圣戈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优必胜(上海)轴承有限公司、铁姆肯(无锡)轴承有限公司、常熟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肯纳飞硕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大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键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至尊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百科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上海益中亘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通过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不断积累了非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也成为更多企业愿意选择申浩所、选择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