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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顺

新能源光伏项目产业政策解读与投资建设管理案例解析

马海顺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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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部分 新能源光伏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梳理解读

一、新能源光伏产业政策梳理解读

(一)行业发展政策

1.“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大势所趋

2.清洁能源使用:光伏更具竞争力

3.2022年官方光伏重磅利好政策汇总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0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光伏新增装机5.64GW,1-10月累计新增装机58.24GW,前10个月新增装机已经远超2021全年新增5488万千瓦水平,创出了历史新高。

我国光伏将创出新增装机连续 10年世界**,累计装机量连续8年世界**的新纪录。

有诗云:东风不与周郎便,同雀台深锁二乔。光伏爆发式增长的背后,离不开国家、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以及发电企业、光伏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政策利好的主线贯穿了光伏发展始终。

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到《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发展路径。

(1)三部委: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建设光伏+现代农业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再对农村光伏发展予以统筹规划。据了解,《意见》11次提到光伏关键词,如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建设光伏+现代农业,采用离网型光伏发电 蓄电池供电等。

(2)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实施屋顶光伏开发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经济日报》发表题为《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署名文章,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不仅被再次提及,还在内容上有所增进和丰富。

文章提出,“十四五”时期,在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目标约束条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仍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二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3)国家发改委何立峰:积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在2022年第1期《党建》杂志发表名为《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全力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署名文章,就持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何立峰指出: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现有煤电项目改造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4)国务院: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全文发布,光伏再次写入这一国家行动纲领,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到交通领域。《通知》表示,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5)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李云卿表示,将充分发挥各类电源的保供作用,在落实调控资源和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提升供应保障能力。

(6)加强对整县光伏试点监管!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到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推动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7)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屋顶光伏、农村光伏再次被提及。方案表示,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8)交通运输部: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两次提及光伏,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并网技术研究。

(9)国务院: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通知表示,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10)八部委:稳步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2022年1月2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能源(电力、热力)行业稳步扩大水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减少固废产生源。

(11)四部委: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2月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扩大使用范围,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12)两部委: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下发。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13)国务院: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

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正式下发。通知表示,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加大生物质锅炉(炉具)、太阳能集热器等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14)国管局:既有建筑实施光伏改造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2月11日,国管局下发《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实现新增热泵供热(制冷)面积达200万平方米。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教科文卫体系统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制冷、数据中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三)开展试点示范。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

(15)国家发改委: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联合十一个国务院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16)中央一号文件: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相关阅读:政策|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17)国家能源局下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依托存量和“十四五”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技术、合理规模和运行方式,探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外送。

(18)住建部:到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光伏50GW以上

3月11日,国家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19)两会报告: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实现碳排放“双控”

3月5日,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滩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草根光伏”认为,此举是“双控”考核机制转变迈出的重要一步。

(20)财政部: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储上产。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21)四部委: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下发。意见提出,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实践项目。

(22)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

近期三部委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展开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通知。电网企业自查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23)两部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24)住建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寿命应高于25年!

住建部2021年10月13日在官方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其中的集热器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25)两部委:鼓励发展TOPCon、HJT、IBC等电池技术

4月2日,国家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新型光伏系统及关键部件技术、高效钙钛矿电池制备与产业化生产技术、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和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等。

(26)国务院: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正式下发。《意见》在“(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一节中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一个“优先”支持,一个“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工程均与光伏发电相关。其中,“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包括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27)“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到2025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方案锚定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原文 解读))

方案表示,(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28)财政部: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5月30日,财政部下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29)国务院稳经济33条:抓紧启动第二批光伏、风电大基地建设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六个方面33项措施)。文件提出,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北至胜利、川渝主网架交流工程,以及陇东至山东、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区电网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

(30)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屋顶光伏行动、风光发电量实现翻倍!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九个国务院组成部门首次联合下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31)七部委:严控煤电项目,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6月17日消息,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32)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涉及电站建设“林光互补”等用地政策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的函。通知提到:根据单位装机容量用地面积标准和光伏电站发展规划,预测各地“十四五”期间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需求数量和主要建设区域。

(33)重磅!国税局:给予分布式光伏、风电等行业税费优惠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34)财政部:新能源纳入超3万亿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

6月2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在税费、财政支出、投资消费等8个方面出台措施,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将新基建、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更好发挥稳增长、稳投资的积极作用。

(35)国家发改委: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称,支持合作开发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36)财政部下达2022年地方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风电14.7亿、光伏12.5亿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官网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新疆11个省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其中,光伏补贴12.5亿元,风电补贴14.7亿元。同时,财政部确定了四个优先原则,优先拨付光伏扶贫、户用分布式、竞价项目、领跑者项目的补贴。

(37)六部委: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 ”模式

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 ”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38)两部委: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广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6月30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方案指出6大任务,10大行动。(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双碳“1 N体系”再添新成员!《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关于可再生能源,两部委提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39)国家发改委:风电、光伏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明显,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在《**经济思想研究》刊发署名文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文章提到:

风电、光伏、储能、核电、特高压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明显;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及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积极有序安全推动水电、核电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

(40)**: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22年7月11日,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播出:【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能源结构调整和减碳效果逐步显现。

(41)国家发改委: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42)两部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7月13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根据《方案》,我国将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并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住建部等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43)国家发改委: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多发满发、能用尽用

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上半年经济形势媒体吹风会,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局长李云卿在会上表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电网调度,多发水电减少电煤消耗,保持核电安全满发,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多发满发、能用尽用。

(44)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支持开发农村光伏等农村新能源!

7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提出,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支持开发生物质能、农村光伏等农村新能源。

(45)国家能源局: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是“十四五”新能源发展重中之重!

7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电力司司长何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强调:把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作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与国家发改委一起全力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

李创军就支持光伏大基地建设,还透露了4点重要信息。一是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风光电基地建设按周调度、按月监测,督促相关省份加快推动项目“能开尽开”;二是建立了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接网工程纳归审批的“绿色通道”,确保大基地项目“能并尽并”;三是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加快落实大基地项目用地、环评、金融等支持政策;四是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也已经印发,并已经纳入了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当中。

(46)****会议: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化体系!

****7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指出,要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要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提升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化体系。

(47)两部委: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分布式光伏发展!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通知表示,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分布式光伏发展。发展能源互联网,深度融合先进能源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支撑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和多元主体灵活便捷接入。

(48)三部委《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开展“光伏 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8月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两个重大行动以及若干政策保障。《方案》指出,应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 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将研究退役光伏组件、废弃风电叶片等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三部门重磅发文,工业领域碳达峰这么干)

(49)国资委:碳排放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8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50)国家能源局:第二批大基地项目清单已经印发!

8月2日,国家能源局举行2022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和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分别分享了2022年上半年能源形势以及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董万成强调,要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核准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等3个项目6台核电机组;投产10台水电和抽水蓄能机组;**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建设,第二批基地项目清单也已经印发。

(51)三部委:已建风光项目按规管理、严禁扩大范围

8月16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文件要求,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52)九部门:研发高效硅基光伏电池、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能源局九部门联合下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提到,研发高效硅基光伏电池、高效稳定钙钛矿电池等技术、漂浮式光伏系统。研究光储直柔供配电关键设备与柔性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体系,区域-建筑能源系统源网荷储用技术及装备。(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九部委联合发布!10项行动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

(53)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大力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

8月17日,****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17日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表示,继续做深做实有序用电方案,确保民生、公共服务和重点行业安全用电,坚决防止拉闸限电。要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大力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

(54)三部委:不得倒卖光伏“路条”,实施地方保护

8月24日,工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削峰填谷和产业链稳定,鼓励有关企业及公共交易机构等合理开展多晶硅及电池等物料储备,严禁囤积居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光伏行业领域哄抬价格、垄断、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55)七部委:支持智能光伏在信息通信领域示范应用

8月2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绿色能源推广使用。鼓励企业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与绿色能源方案提供方合作就近消纳。支持智能光伏在信息通信领域示范应用。

(56)国家能源局:支持分布式发电就近参与市场交易

8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就近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发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推动建设基于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交易平台,研究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

(57)工信部:光伏产业将开展“碳足迹”认证!

8月25日,工信部公开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这则文件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或意味着肇始于光伏行业的“碳足迹”认证,很有可能扩展到能源及其以外的行业,不仅会重塑光伏行业的发展格局,也会改变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生态。

(58)光伏约260亿,国网2022年首批存量光伏项目补贴下发!

8月26日,国家电网公布2022年首批存量光伏、风电项目补贴下发。其中,太阳能发电 2,606,737万元(约260亿),风力发电1,051,809万元(约105亿),生物质能发电335,173万元(约33.5亿),财政部共预计拨付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3,993,719万元(约339亿)。

(59)国家能源局:到2050年光伏发电容量将增加到20倍

8月27日,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出席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他预测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增长4倍,到2050年风光装机容量将增加15倍,光伏发电容量增加的更多,要增加到20倍。

(60)五部门:推动TOPCon、HJT、IBC等电池、电池组件技术产业化

8月29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关于光伏,《行动计划》提出,推进风光储一体化装备发展,推动构网型新能源发电装备研究开发。推动TOPCon、HJT、IBC等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组件技术产业化,开展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和行业应用。

(61)财政部: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表示,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62)国家能源局发布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百问百答

8月30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编制发布了《户用光伏产品销售安装合同(范本)》和《户用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合同(范本)》。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2022年版)》。

(63)并网6个月后未取得电力许可证禁止并网,国家能源局下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新规!

9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光伏电站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64)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 加快配套储能调峰设施建设

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8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批基地项目尽快完成所有项目核准(备案),尽快提交接网申请,加快项目主体建设,按期完成2022年承诺并网目标,加快配套储能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同步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项目尽快完成业主遴选,尽快开工建设。

(65)上合组织:大力推动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协同发展

9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声明提出:大力推动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等协同发展。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66)章建华: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

9月17日,由国家能源局等4部委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2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致辞中指出,近两年来,世界范围内的能源供应紧张警示我们,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能源转型。章建华强调,一方面,要加快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着力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到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为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7)四部委: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可申报

9月1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68)工信部:加快修订完善光伏标准体系 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

9月20日,工信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主题是“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乔跃山表示,2021年,我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50.6万吨、226.6吉瓦、197.9吉瓦和181.8吉瓦,产量全球占比均超过70%;光伏新增装机54.88吉瓦,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

工信部将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加快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多力量。一是持续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智能光伏创新行动计划、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等政策,引导产业持续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布《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创新突破。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行业协会等建设,加强产融合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加快修订完善光伏标准体系,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碳足迹核查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全面深化国际合作。鼓励国内光伏产业界加强国际交流,开展产能、技术、标准、人才等多方面合作,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

(69)三部委:推广“光伏 ”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

9月27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污泥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厂区或周边区域供热供冷。推广“光伏 ”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行业采信机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70)重磅!三部门关于补贴核查认定的通知

2022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就补贴核查中存在诸多疑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包括部分特殊光伏、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确定、纳入补贴项目容量的认定以及项目备案容量的认定标准等。

(7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保户用光伏“应并尽并”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各级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要积极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依法简化并网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广线上服务应用,确保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并尽并”,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72)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不得再延期支付!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事先明确约定使用非现金结算支付的,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不得使用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应用场景与票据类似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企业自设电子债务凭证工具延期支付。

(73)三部委: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10月9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深入引导光伏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三部门有关业务司局在组织开展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的基础上,近期集体约谈了部分多晶硅骨干企业及行业机构,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着眼大局和长远利益,坚持上下游合作共赢,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切实加强企业自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不搞囤积居奇、借机炒作等哄抬价格行为;三是要统筹推进光伏存量项目建设,合理释放已建产能,适度加快在建合规项目建设步伐,同时对后续新建产能大规模投产要提前研判、防范风险。(相关阅读:碳中和之光伏 | 光伏行业重点政策解读)

(74)利好光伏 公共机构!国管局增设光伏用电量指标统计

10月9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删除了数据中心机房报表中“其他能源消费量”指标;增设了“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指标;将“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

(75)国家能源局:加大对农业光伏发展的支持力度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4号(农业水利类039号)提案答复函中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农业光伏发展,积极推动光伏产业和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取得综合效益,推动农业生产与清洁发电的有机结合,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创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76)国家能源局:研究将户用光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91号(经济发展类11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配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衔接,研究将户用光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阅读:碳中和之光伏 | 国家能源局:研究将户用光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77)自然资源部: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

10月1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表示,脱贫攻坚期内,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

(78)国家能源局:支持农光互补,将同自然资源部出台光伏复合标准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4号(农业水利类039号)提案》答复函中提到,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农业光伏电站可以有效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对发展绿色无污染、高产出的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农光、草光互补开发是光伏复合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我们积极支持农光互补、草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利用模式。

(79)国家能源局:有序开展屋顶光伏建设,尽快出台“新能源 储能”配套建设标准

10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622号建议的答复。答复称,关于有序开展屋顶光伏建设,尽快出台“新能源 储能”配套建设标准。

(80)二十大报告: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实现由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已成为必然趋势。(相关阅读:二十大报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附《一图速览二十大报告》))

(81)国家能源局任京东:统筹推进风光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出席“二十大”首场记者会。任京东表示,紧密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全面构建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扎实推动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确保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达到25%左右。(相关阅读:碳中和前沿 | 国家能源局:护航双碳目标,未来能源发展重点方向是这些)

(82)六部委:重点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等领域!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重点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

(83)两部委: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 鼓励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

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涵盖了八方面具体要求,包括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等。

(84)九部门联合发布“双碳”重大方案!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围绕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开展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等标准制修订。建立覆盖制储输用等各环节的氢能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海洋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标准体系,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等标准的研制。(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在光伏发电方面。开展高效光伏组件、大容量逆变器等关键产品技术要求和检测标准研究。推进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及设备修复、改造、延寿标准制定。加快推进智能光伏产品、设备及光伏发电系统智能运维检修、安全标准制定。

(85)国家能源局: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8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到: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国家能源局在回复中表示,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是**、国务院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86)国家发改委: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提出,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87)四部委《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低消纳责任权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11问 1图,读懂《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88)教育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11月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相关阅读:碳中和新政 | 教育部:2025年,绿色低碳理念将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

(89)五部委:第三批智能光伏申报,优先考虑六大“光伏 ”应用方向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表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以及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同时,试点示范优先考虑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以及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六大方向。

(90)国家能源局:三北风光大基地、中东南分布式、西南风光水基地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举行季度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全部开工,第二批项目正在陆续开工、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第三批项目审查。就“十四五”如何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副司长王大鹏在会上介绍,将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91)光伏约25.8亿,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补贴!

1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光伏预算约25.8亿、风电预算约20.5亿、生物质发电8,425万元。

财政部表示,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3年底;优先足额拨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至2022年底;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2年底;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9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5部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局15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3)**: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进程要平衡考虑各方面因素

11月15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阶段会议上的讲话,主题为《共迎时代挑战 共建美好未来》。讲话提到,粮食、能源安全是全球发展领域**紧迫的挑战。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进程要平衡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转型过程中不影响经济和民生。发展中国家的粮食、能源安全风险更为突出,二十国集团应该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生产、收储、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联合国成立了“全球粮食、能源和金融危机应对小组”,二十国集团应该予以呼应。

(94)三部委《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

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 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利用电解铝、工业硅等有色金属生 产用电量大、负荷稳定等特点,支持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 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 提高消纳能力。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绿色电力交易、购买 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 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低消纳责任权重。力争2025 年、2030 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

(95)国家发改委:加快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加快建设核电、水电项目,加快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在能源领域,新建一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核电站项目,既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也有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

(96)绿证可“抵扣”能源消费总量,三部委: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相关阅读:碳中和之光伏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推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97)**:中国已建成全球规模**大的碳市场和清洁发电体系

2022年11月17日,国家主席**应邀在曼谷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题为《坚守初心 共促发展 开启亚太合作新篇章》书面演讲。文中提到,中国确定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10年来,中国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快的国家之一,超额完成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40%至45%的目标,累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8亿吨。中国已建成全球规模**大的碳市场和清洁发电体系。

(98)国家能源局:积极参与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11月19日上午,第十六届中国新能源国际博览会暨高峰论坛在西咸新区召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熊敏峰线上参会并讲话。针对发展新能源,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积极参与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创新驱动与技术引领,持续推动新能源降本增效。三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构建互利共赢的新能源发展。

(99)三部门: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和行业应用

11月21日,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废钢、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开展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预警,指导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合理布局。加快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光伏、锂电等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100)交通运输部:扩大光伏、风能在港口应用,推进新能源在航运应用

11月22日,在2022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付绪银表示,推动航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航运领域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航线、重点船舶的常态化岸电使用,积极发展LNG、电能等动力船舶,扩大光伏、风能等在港口应用,改善航运用能体系,巩固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1.电价政策

2.补贴政策

(三)消纳政策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法律法规梳理与案例解析

(一)新能源光伏原材料层法律法规合规要点与案例解析

(二)新能源光伏组件层法律法规合规要点与案例解析

(三)新能源光伏应用层法律法规合规要点与案例解析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第二部分 新能源产业投资风向与产业机会分析

一、新能源投资风向:氢能产业投资机会

二、新能源投资风向:储能产业投资机会

三、新能源投资风向:动力电池产业投资机会

四、新能源投资风向:光伏产业投资机会

五、新能源投资风向:解码光伏资产投资的未来机遇

六、新能源投资风向: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与交易的风险管理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第三部分 新能源光伏产业概况与投资分析

一、新能源光伏产业概况

(一)新能源光伏定义与行业分类

(二)新能源光伏行业竞争格局与需求分析

(三)新能源光伏行业应用分析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新能源光伏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经济环境分析

(三)新能源光伏产业社会环境分析

三、新能源光伏产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分析

(一)新能源光伏产业市场发展历程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市场发展现状

(三)新能源光伏产业市场规模情况

(四)新能源光伏产业市场发展趋势

四、新能源光伏产业链分析

(一)产业链上游

(二)产业链中游

(三)产业链下游

五、新能源光伏行业重点企业分析

(一)爱康科技

(二)晶科科技

(三)晶盛机电

(三)捷佳伟创

六、新能源光伏行业投资策略分析

(一)新能源光伏行业投资机会

(二)新能源光伏行业投资风险分析

(三)新能源光伏投资项目财务分析体系

(四)新能源光伏投资具体项目财务分析

(五)新能源光伏行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第四部分 新能源光伏产业商业模式及金融工具

一、新能源光伏产业商业模式

(一)经销商模式

(二)系统安装商模式

(三)全国性平台模式

(四)租赁模式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之绿色债券业务流程与案例解析

(二)金融工具之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与案例解析

(三)金融工具之科创板IPO业务流程与案例解析

(四)金融工具之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与案例解析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第五部分 新能源光伏产业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法律服务事项

(一)尽职调查

(二)法律意见书

二、新能源光伏产业绿色债券法律实务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要点

(二)法律尽职调查要点

(三)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要点

(四)投融资法律风险及防控

三、新能源光伏产业绿色资产证券化法律实务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要点

(二)法律尽职调查要点

(三)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要点

(四)投融资法律风险及防控

四、新能源光伏产业科创板IPO法律实务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要点

(二)法律尽职调查要点

(三)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要点

(四)投融资法律风险及防控

五、新能源光伏产业融资租赁法律实务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要点

(二)法律尽职调查要点

(三)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要点

(四)投融资法律风险及防控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第六部分 光伏项目案例解析析

案例:融资视角下新能源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关注要点

案例:徐州光伏基地项目火灾致5死2伤江苏全省立即开展排查整治

案例:新能源项目开发流程合规关注要点——以地面光伏电站为例

【依据企业实际 交流互动 答疑解惑】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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