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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莉莉

内部控制流程描述税务管理流程

孙莉莉 / ICMA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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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1.1    税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1.1.1.1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税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中心根据税务管理需要,设置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业务操作流程,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涉税业务管理。《税务管理办法》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1.1.1.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应配备相对固定的税务管理员,全面负责税务业务管理、发票管理、接待税务稽核等工作。《税务管理办法》集团财务部总监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2   税务登记及相关资格认定  1.1.2.1税务登记。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或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税务管理办法》单位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

集团财务部总监1.1.2.2在外地有分支机构,独立纳税的单位由本单位指定会计人员负责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工作,集团所属单位新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税务管理办法》单位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

集团财务部总监1.1.2.3税务资格认定。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办理税务相关资格认定、税收优惠手续等事项。 单位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3    税务筹划  1.1.3.1税务筹划方案。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应当组织研究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变化,优惠、减免政策,结合企业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编制税务筹划方案,经税务经理审核,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上报总裁办公会。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1.1.3.2参与经营事项的业务管理。针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组改制、吸收合并、分立、对外合资(合作)等重大经营事项,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研究涉税事项处理优化方案,并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涉税事项处理优化方案经税务经理审核,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上报总裁办公会。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4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1.1.4.1纳税申报。各项税收的申报表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税务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填报,由该单位的财务主管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单位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1.1.4.2  税务审批及备案。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对于税法规定需进行税务事项审批和备案管理的事项(如:减免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等),应在税法规定时限内完成。 单位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1.1.4.3税款缴纳。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应填写税款资金申请表,由该单位的财务主管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按国家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金。相应的付款程序具体参见《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税款资金申请表》公司财务主管

公司总经理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5    会计核算  1.1.5.1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月,所属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正确计提、核算各种税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对税款的计提、核算、缴交审核确认后,按照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所属单位应按集团要求规范使用涉税业务管理系统。 单位财务主管

1.1.5.2  递延税项的账务处理。每月,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收集递延税项相关原始资料,并据此编制递延所得税费用报表,计算递延税影响金额,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按照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单位财务主管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6    发票管理  1.1.6.1发票的取得。集团所属单位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业专用发票等)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向当地税务机关购买(印制),按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与实际结算内容不符、未经复写、大小写不一致等),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单位财务主管

1.1.6.2   发票的开具。企业财务部门授权专人填开发票(其中增值税发票只能由财务人员开具),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开票人员须录入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后,方可进行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业务部门经办人员按照税务管理流程办理申请手续,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单位财务主管

1.1.6.3  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在实现经营收入或者发生纳税义务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内容要求真实,做到数量、大小写金额相符、字迹清楚、日期准确。已开具的发票,经财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开错发票需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 单位财务主管

1.1.6.4发票只准在购领发票所在地填开。到外埠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发票的,按规定可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或者申请代开发票。 单位财务主管

1.1.6.5发票的保管和登记。财务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保管发票并设置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缴销登记薄。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发票,并设置发票登记簿,对发票使用情况(包括:发票领用日期、数量、起止号、经手人、使用情况、作废情况、缴回日期等)进行详细记录。 单位财务主管

1.1.6.6增值税开票税控设备。财务部门按照税务机关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规定及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配备开票税控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开票。 单位财务主管

1.1.6.7配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单位,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专管员或指定的专人管理,发票的开具、审核盖章为不相容岗位。发票开具人和审核人负责经济业务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并监督发票及时入账。发票管理人负责发票领、存、换、登记工作。 单位财务主管

1.1.6.9增值税票认证及抵扣。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有关要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的票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及抵扣。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7    税务检查与分析  1.1.7.1税务分析。财务部门定期分析日常税务事项,明确企业应纳税的税种、纳税对象及纳税环节,税基、税率、计算方法,缴税时间,并做好预警及复核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单位财务主管

集团财务总监1.1.7.2  税务检查。财务部门应配合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报告。对于税务机关出具的检查结论,经财务总监审核确认后由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税务机关检查结论中涉税罚款(滞纳金)金额单笔五万元(含)以上的,需报总裁办公会备案。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1.1.7.3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必须报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接待检查。单位财务人员及税务专管员协助处理涉税事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税务检查结论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1.1.7.4税务自查。财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税务自查,企业需将检查结果报财务中心备案。对税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8    纳税资料、档案管理  1.1.8.1纳税资料保管。所属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税务证件及各种纳税资料,建立查阅借用登记制度。 单位财务主管

1.1.8.2  抵扣凭证保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存档取得的涉税抵扣凭证,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规设定,保管期满如需销毁,应报经税务机关查验。 单位财务主管

1.1.8.3  发票存根联保管。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已开具的发票(票据)存根联,保管期限5年。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对于没有存根联的已开具发票(票据),建立登记簿,记录发票(票据)使用情况,并定期备份发票电子存根信息,保管期限5年。 单位财务主管

 编号政策、程序与控制涉及文件批准权限1.1.9    税务管理问责  1.1.9.1税务管理问责。财务部门应建立税务管理的问责制度,明确重大涉税事项、调查工作流程、处罚程序、上报等事项,对触犯法规的涉税行为,应配合国家机关调查取证。 集团财务总监

集团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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