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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绪才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解读及信贷风险防范

张绪才 / 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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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课程收益】

学员系统学习掌握《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九民纪要》等**新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裁判观点,以案说法,识别信贷及担保中的风险点,充分运用法律规则防范法律风险,掌握风险防范的方法和工具,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课程大纲】

**部分 信贷业务风险概述

思考:信贷业务**大的风险——贷款为何收不回? (先引出问题,后面解析)

1、为什么不还?有哪些风险因素?——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为什么会发生诉讼?——有哪些清收方式?效果如何?

3、诉讼能打赢官司吗?有哪些风险因素?——合同效力、有无证据和证据效力、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间等。

4、打赢官司能拿到钱吗?有哪些风险因素?——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能否执行?担保权与其它权利是否冲突?有无行使合同权利?

学好《民法典》就有利于防范上述这些法律风险!!!

法律适用关系:《民法典》、《九民纪要》、**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简称《物权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简称《担保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民法典》及其《新担保制度解释》银行业务相关规定

一、合同签约环节的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问题——相对性和权属

案例分析:张冠李戴致脱保,贷款难收成损失

2、审查公司股东、董事等资格有效性

案例分析:加盖公章的合同一定有效吗?

3、格式条款的适用规则与风险防范——不利解释规则和免责无效规则、提示注意义务

(1)银行的提示说明义务——给出提示说明的方法

(2)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情形

案例分析: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很多银行掉进格式条款的“坑”里了!

(3)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适用风险

案例分析:格式条款未释明,放弃抵押权,保证人担责否?

4、合同的签约形式要求

二、关于担保从属性的法律要点

1、效力上的从属性

2、范围上的从属性

3、成立上的从属性

三、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防“坑”策略

1、区分缔约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来认定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

2、强调相对人负有形式审查义务,并**考察相对人是否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进而认定其是否构成善意。

3、列明了相对人豁免审查决议的情形。

4、关于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

案例分析:某银行接受越权担保是否构成“善意”?能否胜诉?

四、共同担保的法律风险

1、担保人的相互追偿

2、担保人的代位权利及限制

五、借新还旧的法律风险——明确借新还旧情形下的担保效力

1、旧贷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新贷的担保人仅在知道或应知道借新还旧事实时承担担保责任。

3、旧贷的物保登记流用为新贷之物保时,债权优先受偿的顺位以旧贷物保登记为准。

六、破产中的担保责任——明确担保责任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

1、担保债务自债务人破产案件由法院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

2、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不影响其同时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代位取得该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4、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部分债权时,就该债权人获得清偿总额中超出债权的部分,担保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请求返还。

5、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无权向债务人追偿。

6、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担保人,致使担保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担保人就其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因自身过错未行使追偿权的除外。

七、保证期间制度的法律要点

1、明确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之识别

2、细化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相关规定

3、修改一般保证中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4、明确共同保证中债权人行使权利的相对效力

5、修改保证期间相关规则

6、明确保证与债务加入之识别

八、抵押财产的范围、转让的新规则及如何设立抵押权

1、抵押财产的范围——法无明文禁止均可

2、禁止抵押的情形及其例外

案例分析:私营医院、学校、幼儿园的财产能设定抵押吗?

3、抵押财产转让的新规则

(1)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可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

(2)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

(3)抵押物转让应通知抵押权人,但不通知不影响合同效力。

(4)在抵押权人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特殊情形下,抵押权人才能主张提前清偿或提存。

案例分析:抵押物转让改变用途,银行是否有权提前收贷?

4、如何设立抵押权

(1)审查抵押物的其它权利负担是否冲突

(2)签订抵押合同

(3)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与动产未经登记的不同效力

案例分析:预告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吗?

(4)抵押人原因或非其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时的权利救济

(5)登记机关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时的权利救济

九、**高额抵押权的法律要点

1、**高额抵押合同债权担保范围的确定规则

案例分析:**高本金余额与**高债权余额,优先受偿权怎么算?

2、**高额抵押合同中债权余额的确认规则与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抵押物被保全查封,后续放款能否优先受偿?

第三部分 信贷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贷款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一)风险分析

1、无法实地审核,难以控制风险。

2、纯信用,无担保人,缺乏第二还款来源。

3、“夫妻共债”难以认定。

4、资金去向难以管理。

5、难以控制授信额度,存在超额授信风险。

(二)防范措施。

1、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

2、强化信息数据管理。

3、加强贷款资金管理。

4、规范合作业务管理。

5、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银行风险预警的研判及行业风险识别

(一)预警信号

1、与客户品质有关的风险信号

2、客户银行账户有关的信号

3、客户管理层变化的信号

4、业务运营环境变化的信号

5、财务状况变化信号

6、客户履约能力风险信号

7、其他预警信号

(二)行业风险识别

1、成本结构

2、行业成熟度

3、行业生命周期及经济周期

4、行业盈利能力

5、行业依赖性

6、对替代产品的脆弱程度

七、行业政策和环境

三、放款操作风险管理

1、对提交的提款申请要认真进行审核,逐项审查提款条件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担保权利、贷款合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资信状况、支付方式、贷后管理等。

2、要认真执行审批意见,落实各项提款条件和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发放贷款。

3、借款凭证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到营业场所面签。银行经办人员须认真核对借款人身份及身份证件。

4、贷款资金必须转入借款人账户,受托支付的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四、银行授信后风险防范

1、做好贷后的跟踪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2、对大额贷款和出现风险苗头的贷款,应双人或换人进行贷后检查,确保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置。

3、要重点监控借款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进入承贷行结算账户,对借款人现金流异常的要采取措施。

4、要建立专门的信贷档案库,并安排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各类信贷档案资料。

五、如何化解风险贷款——“四要素”、新方式

1、时效性。

2、重要性。

3、显著性。

4、接近性。

5、新方式——银保监会新政放开了对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的限制,进一步扩充了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渠道。

注:以上内容为正课内容,课上还会穿插小案例。在案例剖析中举一反三、融汇贯通,加入与之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操作内容,内容可根据需求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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