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环境污染及环境保护现状
(一)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案例一: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二:云南澄江锦业工贸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三: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案例四: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案
(二)我国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三 )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二、我国刑事法律对环境污染案件审理的思想和实践
(一)我国刑事法律政策的历史沿革
(二)、刑法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具体规定
(三)、两高司法解释的具体解析
(四)、两高解释需重点掌握的内容
三、“两高”司法解释可能面临的困境
(一)传统观念、体制的影响
(二)立法技术本身的不足
(三)执法方面的困境
(一)传统观念、体制的影响
1、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取舍
2、政府本身的利益驱动
3、治理环境污染成本巨大
(二)立法技术本身的不足
1、《刑法》中的立法缺陷
2、相关环保法律修订滞后
3、相关的行政立法不完善
(三)执法方面的困境
1、执行力
2、执法机构自身“硬件”不足
3、环保诉讼的操作性不强
(四)两高司法解释的不足
1、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走私废物罪的界限不明显,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
2、污染环境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不明显
3、对大气污染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4、关于污染环境之规定了结果犯和行为犯,有规定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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