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管理 > 财务综合 >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背景
银行在经营业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良资产,必然要面对不良资产处置问题。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稍有不慎,就会给银行进一步造成资产损失。银行应依法合规地处置不良资产,了解和掌握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这对于银行挽回或减少损失就变得极其重要。为使银行有关经营业务获得良好稳健发展及尽可能挽回或减少损失,在客观上对不良资产进行妥善处置是非常必要的。为更好地处置银行经营业务中产生的不良资产,银行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有关不良资产处置和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法律内容。商业银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等有关法律规定,加强法律合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及相关业务部门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提高他们在实际业务中应对、控制和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把如何应对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予以重视。
培训对象:银行法律合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保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银行法律合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保全)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工作人员
授课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定,结合银行业务实际情况,从法律视角观察和发现有关法律风险,并进行讲解、讨论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或对策。课程内容系统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在授课过程中,力求深入浅出、务实生动,在讲解理论、讨论实务、分析案例的教学过程中,让大家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掌握一些处理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实际操作要领,提高法律风险的控制和处理能力
课程大纲
**讲 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一、什么是银行不良资产
1.什么是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的分类: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
2.什么是不良金融资产:银监会、财政部颁布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
3.什么是银行不良资产:没有明确定义,但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理解:(1)经济学角度;(2)财会角度;(3)法律角度
二、什么是不良资产处置
1.什么是不良金融资产处置:银监会、财政部颁布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2.什么是不良资产收购
三、不良资产处置原则
通盘考虑,因地制宜,综合运用:1.统一行动,整体配合出战;2.灵活运用合适的处置方式;3.找到对方的痛点,迅速出击
四、判断和把握处置时机
1.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处置时机;2.处置时机的把握是决定处置效果的关键,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五、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1.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关规定:银监会、财政部颁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2.核销;3.债务追偿:直接催收、诉讼或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算;4.债务重组:在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措施等方面重新调整、重新安排,主要包括以物抵债、修改债务条款、资产置换等方式;5.资产转让:拍卖、招标、竞价、协议转让;6.资产收益权转让;7.债转股;8.资产证券化:是种**复杂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六、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风险及防范
1.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2)合规性风险: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政策,如违规核销等;(3)道德风险:不良资产经营责任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银行利益;(4)操作风险:处置方案制定、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出现执行偏差;(5)政策风险:监管政策变化或政府干预等对处置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2.防范措施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2)对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严把审查关;(3)建立授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4)加强与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和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
第二讲 不良资产案件几种清收处置方式
一、重组
1.什么是重组
2.主要流程:借款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提出债务重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项目组自主调查,或委托律师调查;审议表决重组方案;实施重组方案;重组后管理
3.重组的主要特征:(1)适用条件;(2)特点;(3)优点;(4)不足;(5)处置周期:根据重组后贷款期限而定;(6)回收情况:通常回收率较高
4.债务重组的方式
(1)债权重组:**修改债务条件,如对债务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进行调整、变更后,达到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满意的效果
案例讨论和分析1:某购物广场项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化解与处置实务》)
案例讨论和分析2:某银行重组盘活某橡胶公司不良贷款案
(2)债转股(商业性债转股)
(3)资产置换
5.关于债务重组中的借新还旧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二、核销
1.什么是核销
2.主要流程
3.核销的主要特征
(1)适用条件:针对已经进行所有必要法律或其他程序后仍无法回收的贷款
(2)特点:①具有独立性和保密性;②核销实质上是银行内部账务处理过程。核销后不再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但债权关系仍然存在,需建立贷款核销档案,即账销案存;③继续追偿性;④责任追究制度
(3)优点: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水平
(4)不足:销减当期利润;需防范“虚假核销”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5)处置周期:根据规定,部分追索半年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可以考虑申请核销
(6)回收情况:核销回收率一般较低
4.核销额度和期限认定标准: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三、批量转让(打包处置)
1.什么是批量转让
案例讨论和分析:某银行国际招标打包处置不良资产项目
2.主要流程:资产组包;卖方尽职调查;资产估值;制定转让方案,内部审批;发出要约邀请;组织买方尽调;确定受让方并签订转让协议;组织实施,发布公告,价款划拨,档案移交;银行对差额核销,并税前扣除;向财政和银监督部门汇报
3.批量转让的主要特征:(1)适用条件:金额或数量较大的不良资产;转让范围:不良类贷款、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抵债资产等;(2)特点:打包或批量转让(10户/项以上),通常采用协议转让、拍卖、招标形式;(3)优点:节约处置成本;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避免银行内部处置的道德风险、关联交易等;(4)不足:需防范与债务人串通,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等风险;(5)处置周期:一般较快;(6)回收情况:以转让价格回收,取决于折扣
案例讨论和分析:某银行打包处置不良贷款
第三讲 不良资产有关处置方法
一、谈判和解
1.与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还款;2.债权人可以综合考虑有关实际情况,决定和解方案;3.债权人需注意防范债务人采取拖延或麻痹的战术
二、行使抵销权
1.抵销权制度;2.抵销的条件;3.银行法定抵销权的行使依据;4.行使抵销权法律风险防范:①银行只能对债务人到期的存款或活期存款进行抵销;②银行行使抵销权的程序;③法定抵销应只限于作为合同债权人的金融机构,且债务人在其处有存款;④**诉讼的抵销;⑤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进行抵销(法律讨论)
案例讨论和分析:抵销权行使对象错误,所扣存款应予返还
三、诉讼追偿
1.**诉讼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尽可能控制债务人的核心资产或抓住其要害,边打边谈,以打促谈
2.什么是诉讼追偿
3.诉讼应做好充分准备,不应盲目起诉
案例讨论和分析:某银行诉讼清收不良案
4.保全类诉讼方式:(1)支付令;(2)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96条和第197条);(3)公证执行;(4)诉讼保全
四、衍生诉讼追加债务人
1.衍生诉讼追偿方式
2.代位权诉讼
(1)代位权制度
(2)行使代位权条件(程序条件、实质条件)
(3)次债务人抗辩
(4)代位权与代位申请执行的关系
(5)代位权诉讼法律风险防范:①银行行使代位权在程序上的要求;②起诉前对代位权实质条件的审查;③请求数额限制;④代位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案例讨论和分析:代位权行使不当,诉讼请求被驳回
3.撤销权诉讼
(1)撤销权制度
(2)撤销权行使条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
(3)几种撤销权的区分
(4)对赠与财产行为的撤销
(5)对放弃继承权行为的撤销
(6)对债务人**诉讼进行的财产处分行为的撤销
(7)行使撤销权法律风险防范:①行使撤销权的诉讼主体;②抵押物处置与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③行使撤销权必要证据的取得;④行使撤销权与债权利益**大化
案例讨论和分析:债权人不能对合法成立的资产交易行为行使撤销权
4.第三人撤销之诉
5.追究股东或开办人或高管责任或关联公司的诉讼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重组之名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案
6.追究第三方责任的诉讼
五、申请追究刑事责任
1.对那些恶意转移财产、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要主动申诉要求法院追究老赖及相关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等)的刑事责任。这是追债的终极法律手段
2.可能涉及的主要罪名
第四讲 关于提供担保有关法律问题
一、几类特殊主体提供担保的无效情形
1.国家机关提供担保的无效情形:担保法第8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条
2.公益目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无效情形:担保法第9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3条例外情形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无效情形:担保法第10条、担保法第29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7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8条
4.担保无效的责任分担:担保法第5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承诺函的性质是什么?国家机关提供担保法律效力如何?银行向市政府主张权利是否超过的法定诉讼时效
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问题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第16条**款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法第16条第二款、第三款
3.上市公司担保总金额的限制:公司法第122条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
A公司提供担保时是否已取得股东会决议?A公司是否应对C公司的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因担保物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担保法第37条,担保法第36条第三款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
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该抵押登记是否有效?B银行的C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四、影响抵押权人受偿的因素
1.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司法实践中,抵押权人债权的受偿情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物权法第170条;《**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1条:“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2.对策和建议
案例讨论和分析: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查封顺序对抵押权人债权受偿有什么影响?小债权人的数量对抵押权人债权受偿有什么影响
第五讲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保证责任有关法律问题
一、保证期间
案例讨论和分析1: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保证期间避届满后,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珠江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讨论和分析2: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保证期间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及担保权利转让公司并向保证人催收债权是否构成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化工集团、山水公司是否已过保证期限
二、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案例讨论和分析1:借款担保纠纷案
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仍在催款通知中签字,能否据此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时代公司在主债务人诉讼时效未过时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讨论和分析2:借款合同纠纷案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等所构成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构成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中断?针对海天公司的追偿是否超过保证时效
三、保证和抵押并存情形下实现担保权利的先后顺序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保证和抵押担保并存时,实现担保权利的先后顺序如何认定?保证人是否对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合同变更的条件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金融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保证合同变更的条件?中阿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信达石办是否放弃了对中阿公司的担保权?河北中意属于债务承担还是保证人增加
五、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之一主张权利的效力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案
债权人向保证人之一主张权利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粮油集团是否应对油脂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六、债权变更与债权转让中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的区分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案
债权变更与债权转让中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如何区分?国开行济南分行将该笔贷款转让给信达济南办的行为是否构成主合同的变更?供电公司是否应对造纸厂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保证人直接承担还款责任情形的分析
案例讨论和分析1:担保合同纠纷案
债务人破产情形下能否单独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向银行借款的真实目的是否是以贷还贷?保证人能否以借款人与贷款人改变贷款用途,未经保证人同意为由主张免责?关于追加债务人为本案共同被告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讨论和分析2:借款合同纠纷案
债务人破产情形下单独起诉保证,保证期间及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资产管理公司主张某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某公司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
案例讨论和分析3: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保证责任与直接还款责任如何区分与认定?华融北京办与工行东城支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效力问题。房地产公司承担的属于保证责任还是还款责任及诉讼时效问题
案例讨论和分析4:借款担保纠纷案
国有企业债务人进行政策性破产后,保证人对其债务是否还应履行(或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讲 不良资产诉讼案件中的抵押权行使有关法律问题
一、抵押权能否对抗法院针对抵押物的强制执行
案例讨论和分析:申请复议案
强制执行中抵押权如何行使?中卫市农村信用社以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中止执行是否应得到法院支持
二、动产抵押物作为出资后抵押权的行使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国有企业改制后以抵押物作为出资后的抵押权如何行使?本案中的峰城国资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动产抵押被作为净资产出资是否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三、不动产抵押物被转让时抵押权人能否实现抵押权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不动产抵押物已被转让的抵押权如何实现?某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东方武汉办是否可以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保证和债务人抵押共存时抵押物价值减损责任承担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保证和抵押共存时,抵押物价值减损的责任由谁承担?存在保证与抵押的情况下,保证人控制和使用抵押物,抵押物价值减损部分保证人是否担责
五、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房屋抵押权的行使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房屋抵押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设定《**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六、无权处分房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权利行使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以无权处分不动产为他人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如何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效力问题
七、债权被分别转让后部分债权人针对全部抵押物如何行使权利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主债权分别转让情形下部分债权人主张抵押权是否受影响?金融债权多次转让过程中未变更登记的抵押权效力如何?不良资产多次转让未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享有抵押权?主债权分开转让情形下,部分债权人能否主张全部抵押物的抵押权
八、债务人重组情况下抵押权人实现权利的方式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
债务人重组情况下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长城济南办是否对本案所涉抵押物享有抵押权
第七讲 关于以资抵债有关法律问题
一、什么是以资抵债:是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
二、什么是以物抵债
三、银行抵债资产的范围
1.一般范围;2.实务操作范围;3.关于划拨土地抵债
案例讨论和分析:某银行对某纺织实业公司巨额不良贷款以资抵债转租成功盘活案
四、银行接收抵债资产主要有两种方式
1.协议抵债;2.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
五、抵债资产过户存在法律问题探讨
1.抵债资产未经过户,银行直接处置抵债资产的效力;2.抵债资产两次过户有关问题(法律讨论)
六、银行抵债资产的处置时限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第二款;2.财政部颁发的《银行抵押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第53号)第18条;3.不在规定时限内处置抵债资产的可能后果
七、流押和流质法律问题
1.流押合同或条款无效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抵押合同中流押条款无效
什么是流押条款?为什么会禁止流押条款
2.流质合同或条款无效
八、如何依法进行以物抵债
第八讲 不良资产案件法律催收有关法律问题
一、常规催收
1.不良资产清收可以分为常规催收和法律催收;什么是常规催收;2.应灵活运用不同催收方式;3.常规催收的适用条件;4.常规催收的处置周期:因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不同而不同;5.常规催收的优点;6.常规催收的不足;7.在适当时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寄送催收文件,敦促还款,保持诉讼时效;8.摸清财产线索,做好财产保全和诉讼仲裁准备工作;9.制定合适的清收方案,采取各种合法合理的催收手段,**能协商还款
二、法律催收
1.什么是法律催收
2.法律催收的适用条件
3.法律催收的处置周期
4.法律催收的优点
5.法律催收的不足
6.法律催收实务中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
(1)立案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2)立案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3)加强诉前论证工作,制定有效的诉讼方案
(4)充分发挥各种中介机构的作用,做好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调查工作,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回收
①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②申请被执行人的投资权益;③追加、变更被执行人;④行使撤销权,恢复原状
案例讨论和分析:行使撤销权的案例
7.走完司法程序不等于完成不良资产清收
案例讨论和分析: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
三、委外催收(委托第三方进行追偿)
1.如果有关非诉讼催收方式没有效果,没有担保物或保证人没有偿债能力,可以考虑由银行内部法务人员或委托外部律师采取诉讼方式
2.关于外聘律师等外部催收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收应注意以下问题
四、申请破产清算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九讲 银行转让不良资产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银行转让不良资产的法律性质
1.合同转让的几种形式:(1)合同权利转让;(2)合同义务转让;(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2.不良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
3.债权转让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受让方为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3.受让方为社会投资者
三、银行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
1.债权禁止转让的一般情形;2.银行不能批量转让的债权
四、**高额抵押债权的转让问题
五、银行转让不良资产的方式
1.协议转让
2.公开转让:(1)拍卖;(2)招标;(3)要约邀请公开竞价;(4)动态报价方式;(5)网络平台竞价方式
六、债权转让的效力及通知方式
1.债权转让的效力
2.债权转让的通知主体
3.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1)一般通知方式;(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的通知方式
七、公告催收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2.公告催收方式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3.关于国有银行(国有控股银行)的界定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案
八、法院管辖的法律问题
1.法院管辖的确定原则
(1)法定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
(2)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资产后,管辖法院的确定
3.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不一致的问题
九、诉讼主体变更的法律问题
1.一般性规定;2.特殊性规定;3.几个特殊的变更时间段;4.诉讼主体变更的程序
十、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
1.变更申请执行人
案例讨论和分析1:申请复议执行案
金融不良债权多次转让时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执行主体需具备什么条件?可否变更富尔通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案例讨论和分析2: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受让已进入执行阶段的金融不良债权后,人民法院可否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宁夏长城办,将被执行人变更为远兴能源公司是否合法
2.被执行人的变更
案例讨论和分析:执行异议案
被执行人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变更被执行主体应符合什么条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终债权受让人能否直接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名称变更,能否在变更申请执行人程序下同时变更被执行人
3.被执行人的追加
(1)不良资产处置执行中追加抽逃出资或未实际出资人为被执行人的认定标准
案例讨论和分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案
股东或主管部门抽逃出资或未实际出资,人民法院可否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应否追加鲁银公司为本案的执行人
(2)不良资产处置执行中追加涉及国有资产第三人的认定标准
案例讨论和分析: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
追加被执行人涉及国有资产如何处理?储运公司的出资人是否为畜产公司,可否追加
(3)案外人对执行法院做出的承担债务的承诺可作为追加被执行人的依据
案例讨论和分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外人作出承担债务承诺可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是否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追加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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