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诺达名师!
客服热线:18898361497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物流 > 采购管理 >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阁策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阁策 / 政府采购讲师

课程价格: 具体课酬和讲师商量确定

常驻地: 上海

预定该课 下载课纲

咨 / 询 / 热 / 线 18898361497

在线咨询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2018年2月5日,财政部印发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并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所有的国有金融企业来说,如何适应新的政策环境,制定符合自己企业发展需要的相关采购制度,同时又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大限度的降低违规风险,是每一个国有金融企业急待解决的新命题。

课程收益:

u 了解《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等;

u 掌握《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重点修订条款以及落实对策;

课程时间:2天, 6小时/天

授课对象:国有金融企业相关从业人员(采购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

授课方式:实战讲授 案例分析 小组研讨 情境演练

《规定》出台背景

1.修订的必要性

二、起草《规定》的主要思路

1.落实简政放权

2.赋予企业自主决策的灵活性

3.信息公开,加强监督

三、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

1.企业内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企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3.企业集中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企业集中采购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四、可参照的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及管理制度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6.《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8.省级财政部门按年度发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五、《招标投标法与实施条例解读》

1.招标资格与备案

1) 招投标法的适用范围

2) 对中央和地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

3) 监督部门

2.招标方式及编制文件

1) 需审批前置的招标项目

2) 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3)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和招标人的权利义务

3.招标公告

1) 投标人的权利义务

2)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弄虚作假投标情形

4.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案例分析:关于联合体

5.资格预审

1) 合格制与有限数量制

2) 评审专家

6.发售招标文件

案例分析:

A关于投标人法人代表必须到现场的“无理”要求

B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来投标

7.勘察现场

1) 怎样做好现场召集

2) 关于项目背景介绍与解答

8.答疑

1) 怎样写澄清

2) 招标文件补遗的要求

9.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 投标保证金

2) 密封要求

10.开标

案例分析:迟到的标书

11.组建评标委员会

1) 到底有几种专家库

2) 抽取专家怎么做

12.评标

1) 符合性审查

2) 技术评审

3) 商务评审

4) 澄清

13.定标与备案

1) 确定中标人

14.中标公告

1) 时间节点与要求

2) 关于保证金退还

15.签署合同

1) 合同谈判

2) 合同备案

六、政府采购的6种方式、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公开招标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2.邀请招标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3.竞争性谈判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4.询价采购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5.单一来源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6.竞争性磋商

1)定义

2)适用情形

3)操作流程

六、课后行动计划

1.待解问题答疑

2.每个学员写出本次培训的三点收获,小组内相互传阅

3.每个学员写出本次培训后的三点工作改进计划,小组内相互传阅

4.现场学习情况的小组评分统计

上一篇: 专业采购六堂课 下一篇:《采购成本价格分析与降低成本》

下载课纲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