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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莉莉

“一带一路”国内国际金融监管与合规

孙莉莉 / ICMA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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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带一路”国内国际金融监管与合规

**章  监管权限——谁监管、监管谁、监管什么

 1.1 联邦金融监管体系

 1.2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1.3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

 1.4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1.5 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

 1.6 司法部(DOJ)

 1.7 近期监管在揭露骗局时失灵

 1.8 专家关于多重监管体系的意见

第二章  如何在新规定下加强公司治理与合规

 2.1 《多德—弗兰克法案》对于公司治理和合规的影响

 2.2 管理高管薪酬

 2.3 建立有效的政策及程序

 2.4 组织内部问责

 2.5 不道德文化的危险信号

 2.6 符合道德的决策

第三章  如何管理举报者投诉

 3.1 证券交易委员会举报者计划的疏忽与失败

 3.2 证券交易委员会举报者计划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下的重建

 3.3 举报者计划整改后证券交易委员会收到的举报者投诉

 3.4 CFTC新举报者计划

 3.5 美国高法院关于举报者计划的重大决议

 3.6 如何处理那些汇报给内部合规管理者的投诉

 3.7 落实合理的举报制度和程序

 3.8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新举报投诉活动影响

第四章  如何应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检查

 4.1 证券交易委员会授权进行检查

 4.2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合规监督与检查办公室(OCIE)

 4.3 合规监督与检查办公室的检查类型

 4.4 检查所需的准备工作

 4.5 检查的步骤

 4.6 证券交易委员会检查如何作出结论

 4.7 证券交易委员会合规监督与检查办公室的检查趋势

 4.8 不要低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检查者

第五章  如何应对金融业监管局的检查

 5.1 金融业监管局的资格要求、规则与制度

 5.2 金融业监管局基于风险的检查

 5.3 金融业监管局监管和审查的重点

 5.4 金融业监管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检查的区别

 5.5 金融业监管局检查的类型

 5.6 金融业监管局检查的实施

 5.7 金融业监管局检查的结束

 5.8 辅导金融业监管局检查员

第六章  如何应对国家期货协会的检查

 6.1 国家期货协会管辖下的实体类型

 6.2 《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影响

 6.3 国家期货协会的检查过程

 6.4 如何准备接受国家期货协会的检查

 6.5 国家期货协会检查的时间长短和开展方式

 6.6 国家期货协会检查的结束

 6.7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检查

 6.8 注重严格遵守规定

第七章  如何应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

 7.1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功能

 7.2 导致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的原因

 7.3 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行动的开端

 7.4 将质询变为正式调查

 7.5 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证据显示

 7.6 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的“威尔斯”过程(“WELLS”Process)

 7.7 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中的专家运用

 7.8 和解协商

 7.9 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的发展趋势

 7.10 降低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案件中的公开程度

第八章  如何应对金融业监管局的执法

 8.1 金融业监管局的纪律处罚行动

 8.2 金融业监管局的执法过程

 8.3 金融业监管局的正式诉讼

 8.4 金融业监管局执法过程中的挑战

 8.5 金融业监管局听证的开展

 8.6 达成协议解决的可能性

 8.7 金融业监管局的纪律处罚方式

 8.8 上诉听证委员会判决的权利

 8.9 金融业监管局执法的近期发展趋势

 8.10 如何进行积极的辩护

第九章  如何应对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执法

 9.1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力度增强

 9.2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执法行动类型

 9.3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行动的触发

 9.4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过程

 9.5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过程的区别

 9.6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威尔斯”过程

 9.7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中的专家使用

 9.8 和解协商

 9.9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中行政程序的应用

 9.10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的发展趋势

 9.11 关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过程的错误假设

 9.12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执法案件的应对策略

第十章  如何应对国家期货协会(NFA)的执法

 10.1 国家期货协会的处罚行动

 10.2 导致起诉的原因

 10.3 调查过程

 10.4 达成和解

 10.5 听证小组和听证委员会

 10.6 听证过程

 10.7 听证后的书面裁定

 10.8 申诉相反裁定

 10.9 成员责任诉讼(MRA)程序

 10.10 国家期货协会确定处罚的类型

 10.11 惩戒处分的数量和种类

 10.12 国家期货协会执法的发展趋势

 10.13 准备辩护

第十一章  如何参与监管评价过程

 11.1 《多徳—弗兰克法案》制定

 11.2 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制定过程

 11.3 供评价的候选者

 11.4 同业公会在评价过程中的角色

 11.5 意见书的内容

 11.6 达成有效意见书的方法

 11.7 拟议规则的经济影响的重要性

 11.8 要求与机构官员会晤

 11.9 延期提交意见

 11.10 获悉规则制定

 11.11 外部律师援助

第十二章  如何应对《反海外腐败法》诉讼

 12.1 《反海外腐败法》条款

 12.2 《反海外腐败法》执法机构

 12.3 违反《反海外腐败法》

 12.4 违背《反海外腐败法》的处罚

 12.5 《反海外腐败法》的豁免

 12.6 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南

 12.7 《英国反贿赂法案》

 12.8 设立有效合规机制

 12.9 合规标准的培训

 12.10 建设合规文化

 12.11 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和监视

 12.12 评估《反海外腐败法》的合规情况

 12.13 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12.14 管理第三方

 12.15 对收购目标进行尽职调查

 12.16 《反海外腐败法》执法行动的触发器

 12.17 自行披露的违规行为

 12.18 减少暴露

第十三章  如何进行内部调查

 13.1 **有效的内部调查限制曝光

 13.2 众所瞩目调查的教训

 13.3 开始内部调查

 13.4 保留一个外部调查者

 13.5 调查过程的初始步骤

 13.6 获得信息的方法

 13.7 收集文件

 13.8 组织面谈的策略

 13.9 管理调查简报

 13.10 起草调查报告

 13.11 有关改进的建议

 13.12 保存与内部调查相关的文件

 13.13 留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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