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学智慧 > 传统文化 > “三农”总抓手——绿色金融助力县域经济与乡村振兴
课程背景:
在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银行机构的绿色评价工作。而这巨大的资金需求绝大部分需要**金融体系利用市场资金来弥补。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
在2020年9月,**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经济的绿色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绿色金融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实施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实施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中必须把绿色发展贯穿始终,绿色金融是绿色发展的总推手。因此,绿色金融在助力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课程收益:
● 学员加深学员对“双碳”目标内涵的理解,对碳中和机理的理解。
● 引导学员掌握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与规范,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就、问题和方向。
● 明确商业银行在“双碳”目标和监管部门绿色金融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如何制定自身的绿色金融发展方略。
● 以某行为例,使学员掌握乡村产品的产品及内在的机理。
课程特点:
● 侧重于事物背后的逻辑关系,使学员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 密切联系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融资中的热点、难点,绿色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教学的实用性,学以致用。
● 丰富学员的产品知识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银行分支行行长、分管前台业务的副行长;客户经理、信贷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课程方式:专题讲授 案例分享 问题思考 总结提炼
课程大纲
**讲:知而行之——懂得“绿色金融”而利其行
导入:绿色金融发展历程及涵义
一、引领绿色金融发展“三大功能”
功能1:资源配置——央行资源配置、商业银行资源配置
功能2:风险管理——气候风险
功能3:市场定价——碳市场
二、引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
支柱1: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问题
支柱2: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
支柱3:激励约束机制
支柱4: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支柱5: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第二讲:县域经济发展——县城经济与乡村振兴
一、中国县域经济概况——县域经济未来发展三条路
导入:“双碳”目标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第1条路:传统发展道路
第2条路:悲观发展道路
第3条路:创新发展道路
注意:县域经济具有自身特点
二、站稳脚跟——县城是县域的中心
1. 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
2. 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3. 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二、根深柢固——乡村振兴是县域经济主战场
1.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三步走”
1)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3)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 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体现
1)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情农情变化作出战略安排
2)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3)顺应客观规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科学决策
价值:
1)从百年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住“三农”基础(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2)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解读文件:中央——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相助为理——绿色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及乡村振兴
1. 央行: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
2. 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乡村绿色产业领域
1)生态农业
2)生态保护
3)生态修复
3. 当前核心: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
1)金融支持粮食安全方面
2)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3)金融支持乡村重点领域发展
第三讲:乡村振兴系列产品(对应产品案例解析)
方式:从产品定义、贷款对象、基本条件、额度、用途、期限、担保方式、办理渠道8个维度解读7大产品
产品1:生态保护贷
——政府授权,由从事生态保护工程借款人发放,满足生态保护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资金需求
1. 贷款对象: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录,自负盈亏的各类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贷款条件:有生态保护建设行业资质,符合银行相关行业信贷政策要求,未从违法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3. 贷款用途(7个方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污染与退化土地修复治理、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其它重要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4. 办理渠道:农业银行网点、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案例:从事矿山修复的企业为一做废弃矿山修复进行贷款
产品2:污水处理贷
——当地政府特许经营范围用于支持污水处理配套设备建设
1. 贷款对象: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录,自负盈亏的各类企(事)业法人
2. 贷款条件:大型行业客户(污水能力30%以上),中型(50%),小型(60%),信用A-等
3. 贷款用途:污水处理厂的新建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等
4. 办理渠道: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产品3:生态修复贷
——向从事生态修复工程的借款人发放,满足其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资金需求
1. 贷款对象: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录,提供生态修复服务,符合规定的组织
2. 贷款条件:许可批准,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有单/多个生态修复建设行业经验,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等
3. 贷款用途:满足借款人在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
4. 办理渠道: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产品4:清洁能源贷
——向从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核力发电等清洁能源行业的企业法人发放,用于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1. 贷款对象:从事清洁能源行业的企业法人
2. 贷款条件:信用等级BBB以上,在银行开立账户,生产合法合规等
3. 贷款用途: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或项目运营期置换股东及其他银行借款
4. 办理渠道:农业银行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产品5:城镇化建设贷
——在县域和城市郊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城镇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1. 贷款对象: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录,从事城镇化建设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借款组织
2. 贷款条件:有有权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信用等级A-级以上,资产率75%以下等
3. 申办材料:当地政府批准文件、支持政策文件、营业执照(从事城镇化建设)
4.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
5. 办理渠道:网点、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产品6:乡村振兴园区贷
——在县域范围内向市场化主体发放的园区运营建设
1. 贷款对象:从事县域园区建设、运营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含房地产资质企业)
2. 贷款条件:信用BBB级以上,资产负债率75%以下,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3. 申办材料:当地政府批准文件、涉及土地、建设、财政补贴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4. 贷款额度:**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5.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
6. 办理渠道:网点、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产品7:田园综合体兴农贷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家乐经营户、返乡下乡人员发放的贷款和其他信贷业务,限定于国家级和省级田园综合体
1. 贷款用途:田园生产项目建设产生的固定资产贷款需求(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
2. 贷款条件:法人-BBB信用,经营合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正常运营1年以上(收入500万以上);个人-专业大户、农家乐贷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贷款
3. 贷款额度:法人-中型不超5000万,小微不超3000万;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3000万;个人-不超1000万
4. 贷款期限:中小微、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不超1年(**长不超3年),专业大户-一般不超5年(**常不超8年)
4. 办理渠道:网点、支行客户部门人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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