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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说明: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这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系统思维,是对正风肃纪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党性、党风、党纪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党性、党纪的外在表现,党纪是党性、党风的重要保障。
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促进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中增强党性,**增强党性提高正风肃纪的自觉性坚定性。
本课程全面梳理条例规定的120种违纪行为,以案明纪,逐条解读,举一反三,充分发挥违规违纪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意义,帮助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课程对象:全体党员、党员干部、积极分子
课程时间:1天
课程大纲:
**部分:政治纪律红线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保持一致
2.妄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4.私自携带、寄递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读物、音像资料入出境
5.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
6.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
7.拒不执行**确定的大政方针
8.落实**决策部署不坚决
9.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10.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11.匿名诬告,有意陷害
12.擅自对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13.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4.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5.对抗组织审查
16.未经组织批准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7.成立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18.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19.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
20.信仰宗教
21.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22.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23.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
24.违纪后外逃
25.在涉外活动中言行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
26.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履行不力
27.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
28.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第二部分:组织纪律红线
29.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
30.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31.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32.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3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
34.不服从组织安排
35.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36.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37.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38.不如实填报或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39.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40.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1.搞拉票、助选、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42.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43.用人失察失误
44.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学历等
45.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6.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
47.违规发展党员
48.违规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49.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50.擅自脱离组织或脱离组织出走
第三部分:廉洁纪律红线
51.为他人谋利,本人的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52.相互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权权交易
53.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5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
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55.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财物
56.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57.**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58.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9.违规接受、提供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0.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
61.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62.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3.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
64.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65.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
66.违规兼职、兼职取酬
67.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8.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任
69.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70.为本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71.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72.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
73.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占用公物
74.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
75.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6.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77.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旅游
78.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79.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
80.违规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81.违规决定或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82.违规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83.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84.违规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85.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第四部分:群众纪律红线
86.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
87.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
88.克扣群众财物,或违规拖欠群众钱款
89.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
90.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91.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92.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
93.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等事项中优亲厚友
94.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95.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庸懒无为、效率低下
96.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97.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98.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99.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00.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
101.侵犯群众知情权
第五部分:工作纪律红线
102.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03.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
104.贯彻**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
105.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106.党组织不按照规定处理违纪工作
107.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或出走
108.对应当向上级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
109.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110.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111.泄露、扩散或打探、窃取涉密资料
112.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行为
113.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
114.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
115.在党的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第六部分:生活纪律红线
116.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117.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8.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11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120.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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