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课列表

民法典对家族财富传承...

  • 课程简介
  • 课程大纲

民法典对家族财富传承与资产管理的应对策略

发布日期:2023-12-15

500

课程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课程收益

老师介绍

李令秀

资深专业律师

常驻地址:济南
擅长领域:劳动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 招投标管理与实务
详细介绍: 中山大学MBA, PTT国际职业培训师 红门弟子、HR红人堂公益培训品牌创始人 富士康、阿里巴巴、TCL、美的高级讲师 东莞电台“职场风云”节目特邀...

相关内训课程推荐

相关公开课推荐

同类老师推荐

蔡骅

财富管理专 家

柳依

企业财税管理与风险管控实战专 家

余炳凤

财务管理导师

张光利

公司金融与数据资产研究专家

池东

企业财税风险管控培训专 家

李飞睿

税务风险防控和筹划专家

民法典对家族财富传承与资产管理的应对策略

发布日期:2023-12-15

500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2020 年《民法典》颁布,是我们国家的大事,很多法律做修改,对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也会有深远的影响。 随着我国财富人群越来越多,人们的保险和理财意识越来越强,数千万,上亿元的大额保单和高额理财不断涌现,大额保单和理财产品不仅收费高,收益好,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广,是广大普通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银行高端客户经理“可望而不可求”的业务。当前保险精英和银行高端客户经理应提升危机意识,从“卖产品”、到“卖服务”再到“卖筹划” 是发展趋势,“保险人(银行人) 法律人”汇集的智慧是保险团队竞争胜出的有力保障。针对大额保单和银行理财产品高端客户,正在从“买服务”向“买筹划”发展。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方案”,才可以签下大额保单和银行高额理财产品。

【课程收益】

1、通过专业律师的培训,掌握财富管理工具的综合应用,主动提供保单大客户的“痛点”在财富管理问题及潜在问题。

2、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其匹配和制订财管方案,通过和其他财管工具的综合应用,制订并实施全套家庭、家族财富管理方案。

3、进一步增强客户与保险(银行)精英的服务粘性,顺利签下大额保单和与高端客户关系。

【授课时长】1 天或 2 天(1 天 6 小时)

【课程对象】

1、有志于从事大额保单服务的保险界精英

2、各大银行私人银行部财富顾问、客户经理

3、家族办公室及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财富顾问

【课程方式】讲解 问答 案例分析 图表

【课程特色】

1、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2、李律师又研发《家族财富中股权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课程,针对高端大客户在私人财富领域股权纠纷,给企业带来重创,如何避免损失,提前规划? 该课程在产说会中讲到几个案例,引起高端客户的关注和重视。李律师把《公司法》、《保险法》、《婚姻》、《继承法》、《信托法》、《税法》等法律融合在一起,融会贯通,让课程精彩纷呈!并运用工具实现全球资产配置。

3、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课程大纲】

第一讲:财富传承之理念篇

导引:赵本山和小沈阳小品《不差钱》

一、我们的财富目标是什么二、财富管理错误的理念

1. 认识误区:最大的风险就是没有看到风险

案例:做富豪,而不是负豪案例:投资理财,家破人亡

2. 理念的误区

1)时间误区——刻意回避,身体健康,年龄不大,没有必要提前规划

案例:收购大王,父子坠机身亡!                 2)观念误区——传承是身后事,提前安排不吉案例:侯耀文案例

3)法律误区——详细的遗嘱等于完美的财富传承案例:国画大师徐锡麟遗嘱继承案                  4)认知误区——家庭结构简单

案例:机关算尽,终有一失                  5)情感误区——家庭幸福和睦,子女孝顺案例:徐女士股权代持案

三、理念改变

1. 态度重视

2. 学习了解

3. 注重专业

4. 路径和方法

第二讲:财富传承之风险管理篇

一、高净值人士关注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的六大问题

1. 资产传承——把财富传给谁?怎么传?有哪些路径和方法?

案例:企业家的困惑

2. 婚姻规划——如何从财富传承角度,规划幸福婚姻

案例:刘强东幸福婚姻财富规划

3. 子女教育——如何引导子女身心健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4. 案例:上市公司海翔药业易主

5. 资产隔离——如何构建家族企业资产与家业的防火墙

案例:贾耀庭案给人启示

6. 各种税负——如何减轻各种税负的承担

案例:偷税被要挟

7. 养老保障——如何保障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案例:保姆妻子嫁股神,结婚离婚轰出门案例:老人理财被骗空,一夜回到解放前

二、高净值人士面临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六大风险

1. 婚姻家庭的风险:结婚、离婚、再婚、婚外情风险及防范措施

1)婚前财产保全策略及规划——想说其您不容易 案例:婚前财产,婚后改姓                                2)父母对子女财产支持的技巧——爱子情深不容易案例:婚前财产,婚后转化                                3)企业家婚变对企业经营冲击

案例:婚姻危机,导致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4) 再婚导致婚前财富流失

案例:再婚之殇

5) 婚外情付出财富代价——钱债好还,情债难偿

案例:郎咸平与前女友闹掰:追回房产使其负债 900 万

6) 婚姻规划要提前

案例:刘强东婚前财富规划案例:离婚不伤财,不伤情

案例:离婚协议约定分老人房产

2. 继承带来财富传承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法定继承带来风险

案例:富豪身故留千万,妻子改嫁挪财产案例:新婚配偶的继承权                  

2)遗嘱效力导致亲情撕裂

案例:自书遗嘱起争端,姐妹三人撕破脸

3)代书遗嘱法律效力 案例:代书遗嘱惹是非4)赠与遗嘱的法律风险

案例:遗嘱增财产,孙子错失良机

3. 人身风险:意外身故、重疾、伤残—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谁先到来

1) 意外带来的风险措不及防

案例:机关算尽,终有一失

案例:小马奔腾李明去世,导致股权归属之争

2) 重大疾病导致全家遭殃

案例:癌症导致全家困境——《我不是药神》

3) 伤残导致家庭分崩离析的风险 案例:重残使他妻离子散           4)企业家提前安排好财富传承规划

第三讲: 高端客户股权与夫妻、家庭与家族财产

一、配偶一方作为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婚姻关系中股东权利与义务

1) 婚内单方受赠股权的财产属性认定

案例:婚内父母赠与子女的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股权婚后增资的性质认定

案例:婚后对公司的增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股权在离婚中的分割问题与预防措施

案例:离婚时,夫妻是否应按工商登记的比例分割股权?

3、配偶单方转让公司股权效力认定

案例:一方转让股权是否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案例:某网络公司因离婚导致转让股权纠纷案4、夫妻债务

1) 公司财产区别于家庭财产的独立性

案例:公司资产是否等于股东个人财产?

2) “一人公司”债务与家庭财产的关系

案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承担“有限”责任?

3)借款出资及第三方垫资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案例:借款出资是否等于股权代持?

二、股权代持在离婚案件是与非

1、如何认定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

2、配偶一方是否是隐名股东的认定

3、配偶一方是否为显明股东的认定

4、公司章程如何约定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

5、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风险与与防范案例: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争

案例:夫妻反目导致公司陷入控制权之争

案例: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返还股权? 案例:名义股东死亡,代持股权如何继承?

案例:夫妻一方代持第三人的股权,离婚时是否被分割?

第四讲、高端客户继承关系中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权继承的资格

1、未成年人作为公司发起人的资格问题案例: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2、未成年人继承股权的路径及纠纷预防

3、未成年人继承股权的其他问题

案例:多个子女争着继承股权,谁来当股东?

二、不同类型公司的股权继承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继承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

案例:股权继承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或股权无人继承怎么办? 案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案例:能否通过公司章程规,限制股东资格的继承? 案例:拥有外国身份能否继承股权?

第五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重大修改

一、创设居住权,没有房产证也可约定永久居住

1、立法目的

2、含义

3、居住权的生效要件

4、居住权撤销方式

5、居住权限定条件

二、修改禁止结婚的条件

三、是增加婚姻无效的情形。三、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四、完善离婚赔偿制度。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六、夫妻共同债务

七、增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处理

八、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九、扩大收养人的范围

十、扩大收养人数

十一、增加收养人禁止性规定十二、增加民政部门收养评估

第六讲:《民法典》关于继承编法重大修改

一、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

二、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三、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促进老龄产业发展。

四、完善债务清偿规则。

五、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

六、完善代为继承人制度

七、改变同一事件中死亡,确定死亡时间八、改善遗嘱了遗嘱效力的规则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名师免费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