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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勤

新《公司法》 内训

俞勤 / 财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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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

为便于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和领会新的《公司法》,开设《新公司法及其对企业的影响》这门课程,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相关人员理解、运用《公司法》的水平。

课程大纲

 

新公司法的主要突破

(一) 放松政府管制,突出企业自制

1.新公司法对原来的某些强制性规定进行了修改。

2.公司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3.取消法定公益金

4.股东利润分配标准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案例

(二)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三)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降低了公司注册资本金。

(2)在股东法定人数方面,新公司法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二人,只规定五十人以下。

(3)在股东出资方面,允许分次缴纳出资额。

(4)在出资形式方面,增加非货币出资额的种类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1)降低了公司注册资本金。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4)在发起人出资方面,允许分次缴纳出资额。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3.批准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

(四)关于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以下问题的探讨

1.重新看待公司资本制度

2.一人独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了法律依据

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大量增加

4.资产评估、验资和验证的风险加大

案例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1.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

2.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案例

(六)公司对外担保形似开禁实为严格

(七)股份回购

新公司法扩大了公司回购股份的范围,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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