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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企业主、股东、高层管理者
培训对象:1.企业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层管理者,以及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投融资项目负责人。 2.金融机构(银行、基金、资产管理、私募股权、保险、信托、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财富管理)管理人员。 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资产评估和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人员。 4.各地政府与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投融资业务的相关人士。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背景下国有资产管理创新、资本运营、合规内控体系建设与风险管理实务
培训对象:各级国资委(局)、财政局(国资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负责人;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国资中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战略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风控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各高校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培训对象: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HR总监、生产总监、技术总监、供应链(采购)总监、营销总监等
培训对象:现金经理、现金经理助理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及其 他相关财务管理人员
培训对象:企业总裁、总经理、决策者
培训对象:企业领导者
培训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 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培训对象: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法务顾问、其他高层管理者
培训对象:董事长、核心股东、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行政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