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诺达名师!
客服热线:1889836149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劳资关系 > 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刘健

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刘健 / 劳动法方面讲师 人力资源讲师

课程价格: 具体课酬和讲师商量确定

常驻地: 深圳

预定该课 下载课纲

咨 / 询 / 热 / 线 18898361497

在线咨询

课程背景

中国的劳动法律是站在在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为首要出发点的,许多法律法规在制订时,无法顾及到企业实际操作中细致的一面,一些原则性的规范缺乏司法解释,一些管理实践缺乏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这些模糊地带,HR操作时,一不小心便会埋下潜在的法律风险。

课程目标

本课程从实际操作应用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模糊地带”,根据仲裁案例的结果分析,给出了较为详细的应对策略与操作技巧,对于企业避免法律风险有很强的实用性。

课程大纲

一、常见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有哪些?

1、单位在制订规章制度时,在平等协商无果后,有没有终决定权?

2、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3、竞业限制的补偿如何约定?违约金如何约定?

4、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的解除,包含单位违法解除与预告性解除吗?

5、劳动合同法第38条**款的情形,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什么的程序?

6、两次连续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到底在什么情形下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提供担保,到底有没有法律责任?

8、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一方单位,在社保、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上,如何处理?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因用人单位不录用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10、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争议如何处理?

11、如何理解“同工同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何就此问题举证?

12、员工入职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虽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否要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13、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辞退员工是否违法?是否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怎样规避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之风险?

三、如何理解“法无规定即合法”?

四、仲裁员通常是如何使用自由裁量权的?

五、典型案例析疑解惑


上一篇: 降职降薪、调岗、经济处分及辞退与裁员的法律风险防范 下一篇:HR总监劳动法技能提升特训营

下载课纲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