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诺达名师!
客服热线:1889836149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客户服务 > 服务综合 > 物权法

霍明亮

物权法

霍明亮 / 公司法领域专业律师

课程价格: 具体课酬和讲师商量确定

常驻地: 北京

预定该课 下载课纲

咨 / 询 / 热 / 线 18898361497

在线咨询

课程大纲

**章 总则

1.《物权法》上的“物”都包括哪些?

2.约定的物权内容超出物权法规定的内容,效力如何?

3.买卖动产和不动产,为什么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

4.对于物权的公示我国法律作了哪些规定?

5.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怎么办?

6.不动产登记错误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7.所有权人一物二卖,其法律效果怎样?

8.动产怎么交付?

9.不动产登记时审查哪些内容?

10.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哪些方式维护权利?

11.对物权的保护措施以受到实际侵害为前提吗?

第二章 所有权

12.什么是征收?

13.什么是征用?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14.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15.国家机关能否处分国有财产?

16.集体所有的财产都有哪些?

17.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18.业主如何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9.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管理权?

20.业主可以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吗?

21.建筑物共有及其设施的费用如何分摊与享受收益?

22.什么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3.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公私原则?

24.法律对相邻通行权是怎么规定的?

25.什么是共有?

26.怎样区分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27.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是如何规定的?

28.共有人对共有物有优先购买权吗?

29.如何区分共同共有人之间的财产份额和按份共有人之间的财产份额?

30.个别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效力如何?

31.可以用哪些方法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分割?

32什么是准公有?

33.什么是善良取得?

34.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时是否可以要求失主兑现悬赏广告中的承诺?

35.什么是从物与孳息?从物与孳息应如何处理?

第三章 用益物权

36.土地经营权人是否可以随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7.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出租、转包,是否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38.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中发现的矿藏,所有权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经济组织?

39.工业用地是否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

40.建设用地可否改变用途?

4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与土地上的房屋分别处分?

42.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之前,为了给城市的经济带来更大的发展,是否可以收回该土地?

43.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作建设用地?

44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45.地役权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记?

46.地役权的期限是否可以任意约定?

47.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影响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48.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同时设立?

第四章 担保物权

49.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有哪些特征和类型?

50.什么是反担保?

51.如何设立担保物权?

52.如何理解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53.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54.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55.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56.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如何获得救济?

57.债务转移对担保物权的效力有什么影响?

58.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应如何处理?

59.担保物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60.什么是抵押权?

61.什么财产可以抵押?

62.什么是浮动抵押?

63.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中的“房地一致”原则?

64.以乡镇、村企业的房地产抵押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65.什么财产不得抵押?

66.如何设立抵押权?

67.抵押权人能否和抵押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时债权人所有?

68.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如何?

69.以动产抵押的,抵押登记的效力如何?

70.如何设立浮动抵押?

71.如何处理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

72.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的,抵押权人应如何救济?

73.抵押权能否转让?

74.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的,抵押权人应如何救济?

75.抵押权人可否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

76.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什么影响?

77.如何实现抵押权?

78.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何时确定?

79.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孳自享有什么权利?

80.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应如何确定清偿顺序?

81.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如何处理?

82.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对抵押权实现有什么特殊要求?

83.抵押权人应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抵押权?

84.什么是**高额抵押权?

85.部分债权转让的,**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

86.债权确定前,**高额抵押可否变更?

87.**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如何确定?

88.**高额抵押如何适用法律?

89.哪些动产可以出质?

90.如何设立质权?

91.质权人能否和出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山南海北利好债权人所有?

92.质权何时设立?

93.质权人对质押财产的孳息享有什么权利?

94.质权人可否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95.如何理解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在质以人未尽到保管义务时,出质人应如何救济?

96.质押财产可能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时,质权人应如何保全质权?

97.质权人可否将质押财产转质?

98.质权人可否放弃质权?放弃质权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什么影响?

99.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俩权的,质权人应如何做?

100.如何实现质权?

101.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的,出质人应如何救济?

102.什么是**高额质权?

103.什么是权利质权?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104.如何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

105.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106.如何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

107.如何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该等财产权出质后可否转让或者许可使用?

108.如何以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出质后可否转让?

109.权利质权如何适用法律?

110.什么是留置权?

111.具备哪些要件才能成立留置权?在什么情况下不得留置?

112.留置权人可以对多大价值的动产进行留置?

113.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留置权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14.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孳息享有什么权利?

115.如何实现留置权?

116.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可否要求留置权人不经过宽限期而行使留置权?

117.同一动产上抵押权者质权与留置权并存的,应如何处理?

118.留置权在何种情形下消灭?

第五章 占有

119.什么是占有?占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120.占有应适用何种规则?

121.什么是善意占有、恶意占有?

122.占有物因占有人的使用而受损时,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

123.物被占有人的使用而受损时,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

124.占有物毁损、灭失的,占有人应如何对权利人进行赔偿?

125.占有受到侵害时,占有人如何进行救济?

第六章  《物权法》与电信企业的关联

126.《物权法》对电信服务将产生什么影响?

127.《物权法》对移动基站建设有何影响

上一篇: 物权法及通信工程建设法规 下一篇:如何有效服务难缠客户

下载课纲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