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融营销的直接分销渠道?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文章出处:诺达名师 编辑:佚名 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0-05-20

金融营销的直接分销渠道:直接分销渠道也称零阶渠道,是指金融机构不利用任何中间商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目标客户,即由金融机构将其产品直接销售给目标客户。直接分销渠道是两个环节的分销渠道,是蕞短的分销渠道。


金融版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在销售产品时,通常与金融机构自身无法截然分离,它往往依靠金融机构权直接与目标客户联系,并直接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直接分销渠道主要是利用广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客户经理登门拜访、电子渠道等方式销售金融产品。



优点:


(1)有利于产、需双方沟通信息,可以按需开发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由于是面对面的销售,客户可更好地掌握金融产品的性能度、特点和使用方法;金融机构能直接了解用户的需求、购买等特点及其变化趋势,进而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及其营销环境的知变化,为按需开发金融产品创造了条件。


(2)可以降低营销费用。由于去掉了金融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中间商的营销费用,因此金融机构大大节约了流通费用,降道低了营销成本,增加了利润。


(3)增加金融产品销售回。金融机构直接分销相当于开展直接促销。例如,金融机构派人员直销,为客户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售前、售后服务,答不仅促进了客户购买金融产品,同时也扩大了金融机构和产品在市场中的影响。


缺点:


(1)在金融产品和目标客户方面:金融机构的规copy模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仅凭自己的力量去广设营业网点,往往力不从心,甚至事与愿违,很难使金融产品在短期内广泛分销,很难迅速占领或巩固市场。金融机构目标客户的需要得不到及时满足,客户势必转移方向,购买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这就意味着金融机构会失去目标顾客和市场占有率。


(2)在商业协作伙伴方面:中间商在销售方面比金融机构的经验丰富,这些中间商蕞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购买习性,在金融产品流转中起着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而金融机构自销金融产品需要自己开展市场调研,增加人力、知物力、财力,加重金融机构的工作负荷,同时也会失去中间商在销售方面的协作,金融产品价值的实现增加了新的困难,目标道客户的需求难以得到及时满足。


(3)在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当金融机构仅以直接分销渠道销售金融产品,致使目标客户的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时,同行金融机构就可能趁势而进入目标市场,夺走目标客户和商品协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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